格命草 发表于 2023-12-4 22:43:25

评戈麦诗歌《献给黄昏的星》

献给黄昏的星
文/戈麦

黄昏的星从大地海洋升起
我站在黑夜的尽头
看到黄昏像一座雪白的裸体
我是天空中唯一一颗发光的星星

在这艰难的时刻
我仿佛看到了另一种人类的昨天
三个相互残杀的事物被
怼到了一起
黄昏,是天空中唯一的发光体
星,是黑夜的女儿苦闷的床单
我,是我一生中无边的黑暗

在这最后的时刻,我竟能梦见
这荒芜的大地,最后一粒种子
这下垂的时间,最后一个声音
这个世界,最后的一件事情
黄昏的星

1990.4.11

赏析

个人认为,今天分享的这首《献给黄昏的星》是戈麦最有名的诗,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就是“星,是黑夜的女儿苦闷的床单”,很久就读过了,这句一直萦绕脑海,今天又想起这句诗来,所以打算解读一下。看似无厘头的一句诗,充分展示了诗人的想象力之奇绝。好的诗歌总有这样神奇的力量,让人过目不忘。

在解析诗歌前,先简单介绍一下诗人:戈麦(1967年一1991年9月24日),原名褚福军, 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。 有北大”校园诗人”之称。1991年9月24日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,时年仅二十四岁。从时间来看,今天这首诗写于23岁,24岁自沉万泉河,如此年轻,令人惋惜。他是和海子同一时期的诗人,海子在1989年卧轨自杀,才25岁。如此相仿的年龄和经历,让人无端猜测。也许,诗人本就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群体,理解不了诗人,咱就来理解诗歌吧!下面,一起来看看这首《献给黄昏的星》。

通读全诗,三个主体意象是黄昏、星、我,这是诗人所说的三个互相残杀的事物,以对诗歌的理解,用一个词概括就是“三位一体”,互相作用,又充斥着矛盾,又是统一体。下面一节节分析。

首先看第一节,诗人先说到黄昏,这是指日落以后到天还没有完全黑的这段时间。这节中,还把黄昏比作雪白的裸体,这样的比喻有点超出我的想象,这意味着什么呢?预示着生命的诞生,还是光明的到来呢?先将疑问放着。然后,“星从大地海洋升起”,而诗人站在黑夜的尽头,自比是天空中唯一一颗发光的星。结合对黄昏的描述,诗人是渴望重生或者把自已当成黑暗中唯一的光源,是否有救世主的象征意涵呢?带着疑问,我们往下看。

第二节,诗人开头就提出“在这艰难的时刻”,让人顿感意外,吊起了读者的胃口,下文诗人说看到另一种人类的昨天,这是对生命的回望和审视。有“三个相互残杀的事物被怼到了一起”,相互残杀,也意味着联系紧密,有某种制衡彼此存在。

而这三个事物就是黄昏、星和我。黄昏是天空中唯一的发光体,这和诗人说自己是天空中唯一发光的星,这不是相矛盾吗?而星,是黑夜女儿苦闷的床单,这句确实令人难解。苦闷的床单,引申义就是人的苦闷,是一个象征意义的体现,那就是说,星是让人苦闷的,也是让诗人苦闷的,因为诗人站在黑夜的尽头,诗人是自己一生中无边的黑暗。

我们可以看到,一会儿是发光,一会儿是苦闷,一会儿又是黑暗,仿佛几组矛盾交织在一起,难解难分。这是否就形成了诗所说的艰难时刻?诗人也无解了,陷入了自我矛盾之中,也许诗人能确定的是,生命的尽头就是黑暗,透着一股悲观的色彩。客观上承认光明的存在,主观上又对光明存在误解,形成自我矛盾的对垒。

第三节,诗人又说“在这最后的时刻”,为什么是最后的时刻呢?诗人或许经历了剧烈的内心挣扎。最后进入幻境之中,黄昏的星,成了最后的种子,最后的声音,最后的事情。带给人的感受是迟暮和灭亡。诗人渲染这样一种气氛,或许是看穿了生死的界线,才敢如此的豪言壮语。这似乎预示着黄昏的星就是新生,即生命的轮回。联系第一节中,星从大地海洋上升起,黄昏的星仿佛带着使命出现。

从全诗来看,诗歌是让人费解的,语言闪烁模糊,给人想象的空间。大量名词的使用,只为一个新的命名:黄昏的星,这有着象征意义的喻体,代表的是新生、轮回和希望。诗人将生命灌注其中,借星之名,彰其生命之终极思考。而在此诗的后一年,诗人就主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,年纪轻轻看透生死,或许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。您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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