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勃(约650年—约676年),字子安,汉族,唐代文学家。古绛州龙门(今山西省河津市)人,王勃与杨炯、卢照邻、骆宾王并称为“王杨卢骆”、“初唐四杰”。王勃自幼聪敏好学,据《旧唐书》记载,他六岁即能写文章,文笔流畅,被赞为“神童”。九岁时,读颜师古注《汉书》,作《指瑕》十卷以纠正其错。十六岁时,应幽素科试及第,授职朝散郎。因作《斗鸡檄》被赶出沛王府。之后,王勃历时三年游览巴蜀山川景物,创作了大量诗文。返回长安后,求补得虢州参军。在参军任上,因私杀官奴二次被贬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年)八月,自交趾探望父亲返回时,不幸渡海溺水,惊悸而死。王勃在诗歌体裁上擅长五律和五绝,代表作品有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》等;主要文学成就是骈文,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,堪称一时之最,代表作品有《滕王阁序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