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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评] 这首诗有很强的仪式感,值得一读,评刘年诗歌《招魂歌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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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94 | 回复0 | 2023-9-2 20:22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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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诗有很强的仪式感,值得一读,评刘年诗歌《招魂歌》

招魂歌
文/刘年

把弓还给琴,把火药还给烟花
把刀还给鞘,把手还给手,把儿子还给妈妈

把鹰还给天,把花还给树枝
把魔鬼还给地狱,把诸神还给人世
把丈夫还给妻子

把肉还给白骨,把魂还给肉身,把父亲还给女儿

赏析

谈到刘年,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,如果不知道他,那一定知道余秀华。她能在公众面前出现,刘年功不可没。看诗之前,简单介绍一下作者:刘年,本名刘代福,1974年12月出生于湘西永顺,诗人。2010开始从事文学工作,先后在《边疆文学》《诗刊》担任编辑。现在从事诗歌散文的创作与教学工作。短短四五年的时间,就发掘了余秀华,这算是诗人的另一种成功吧。至于刘年的诗歌如何,网络上的评价还是挺高的,来日方长,诗很多,慢慢评,今天先看这首《招魂歌》。

特别关注到刘年还是2018年的时候,当时有人给我推荐他的诗集《行吟者》,有人策划出版的,还挺贵的,没买,具体原因忘了。当时还了解到,他在骑摩托车旅行,挺新奇的,摩托车相比汽车,辛苦多了,可以说是风餐露宿。诗人这是在主动寻求痛感吗?或许只有痛才能让人深刻,诗人这是在把自己还给自己啊!如《招魂歌》所述的那样。

全诗,采用把字句,对于把字句的介绍是这么说的:把字句,是汉语中的一种主动式动词谓语句,又称为“处置式”,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对宾语作出了“处置”,例如使其位置或状态改变。基本结构为:主语+“把”+宾语+动作。在此诗中,稍有省略。

诗人列举各种对象,其本质是对寻根,各归其位,让人事物回到自然法则和秩序中去,这是对现实的叫板,也是对人世的一种抗争。全诗分为三小节,从内容来看,似乎没有特别的联系,完全可以像北岛的诗歌《一切》一样排列,结构看起来更规整,更顺眼,如此:

把弓还给琴
把火药还给烟花
把刀还给鞘
把手还给手
把儿子还给妈妈
把鹰还给天
把花还给树枝
把魔鬼还给地狱
把诸神还给人世
把丈夫还给妻子
把肉还给白骨
把魂还给肉身
把父亲还给女儿

全诗句与句之间没有逻辑联系,给人的感觉是形散神不散,诗中把……还给……,句子内部联系密切,诗人用民间招魂的方式让对象归位,有很强的仪式感。招魂本身就是一种风俗仪式,据说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,这个魂魄就会像他的尸体一样停留在异乡,受着无穷无尽的凄苦。他也不能享受香火的奉祀、食物的供养和经文的超度。这个孤魂就会成为一个最悲惨的饿鬼,永远轮回于异地,长久地漂泊,没有投胎转生的希望。除非他的家人替他“招魂”,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,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。死者的尸体安排就绪之后,就要举行招魂仪式。

上面后半段是对招魂仪式的解说,诗人在此充当的角色就是招魂使者,不仅如此,诗人把读者也变成了招魂使者,让每一个读到此诗的人都成为招魂使者,这恐怕是诗人的用意之一。既然是歌行体式,那就有流传的可能性。中国作家网推送的“诗歌精选2022”中刘年的诗,此诗就排在第一首,足见编辑的良苦用心。

若说此诗的特点,非常鲜明,理解诗文也并非难事,重点在于招魂的现实意义。标题独特新颖,一下子让人联想到屈原的《楚辞》,当然还有宋玉,不论是谁,这也算文学的一种传承。其次是诗歌句式的选择及用字很讲究,充分体现了招魂的特点。最后,诗人能够准备把握对象之间的内在联系,让对象和对象归为一个整体,这就是招魂的结果,诗人的见识和眼光是锐利的。

个人感觉全诗唯一不够美的是结构的设计,还是作者有意设计呢?总之,这不影响读者对此诗的理解,毕竟瑕不掩瑜。

至此,就结束了,抛砖引玉,如果您有不同的看法,欢迎评论区交流。如果您有值得推荐的诗歌,欢迎留言告诉我,一同欣赏,共同进步。关注诗者格命草,下期诗评见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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